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
年招生章程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、保证我院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,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是培养理、工、文、管、法、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用型大学,是培养民航飞行、空管、机务、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学。
第三条学院全称: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(国标代码:)。
第四条办学类型: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第五条培养层次: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。
第六条学院